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南雄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湖南,自古是岭南通往中原的要道,史称“居五岭之首,为江广之冲”、“枕楚跨粤,为南北咽喉”。南雄历史悠久,春秋时为百越地,战国属楚。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置浈昌县,南汉乾亨四年在浈昌县置雄州,宋开宝四年改为南雄州,明洪武元年置府,清嘉庆十二年改为直隶南雄州,民国时改为南雄县,隶属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袭不变,1996年撤县设市。全市总面积2361.4平方公里,辖20个镇31个居委会221个村委会,人口46万。南雄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境内名胜古迹众多。“岭南第一关”——梅关,自唐代名相张九龄奉旨开凿驿道后,成为岭南通往中原之要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的不朽诗篇《梅岭三章》也诞生于此;闻名海内外的珠玑巷一度是中华民族拓展南疆的聚居地和众多广府人及海外赤子的发祥地,其独特的人文历史,对岭南经济文化产生过深远影响;位于市区的三影古塔是广东省唯一有绝对年代可考的宋塔,至今雄姿犹存;面积达1800平方公里的“南雄红层”,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标准层之一,其中恐龙等古生物化石极为丰富,对地质学和古生物学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科学价值;正实施开发、具有丹霞地貌特征的苍石寨自然风光旅游区,景色怡人。